● 确认订单后,任何改期及取消根据《退款注意事项》。
● 确认订单后,不可减少任何附加服务,租赁人必须需依照帐单资料内容缴付费用。如附加服务及人数有增加,需在最少上船前5天通知更改。
● 请所有乘客提前15分钟抵达约定登艇地点。因乘客原因,导致游艇无法准时启航,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游艇停泊费用、船员费用、游艇燃油消耗等,全部由乘客承担;
● 租赁人如有任何器材(包括并不限于音响 ,煮食用具,大型设备),必须预先通知,否则船东有权拒绝登船。
● 租船期间,如设施遭到任何损坏,租用人须负责支付修理费用;如有任何设备、器具、装置或其他财物遭到损坏或损毁(正常损耗除外)、偷窃或被移走,租用人亦须支付修理、修复或重新购置有关物品的费用。
● 任何乘客携来之财物,应自行负责其本身之安全保障,于出租船上发生任何损伤或失窃,本平台恕不负责,但可代安排报警处理。
● 考虑到海上活动的风险,乘客登艇出海活动时,请遵守安全行为准则,服从游艇船长的安全指令。
● 请携带必要的室外衣帽、防晒霜、雨伞及食物,如晕船,建议游客提前1小时服用晕船药物。如出海活动时间过长,请游客随身携带常备药物。
● 所有船舶均是商业游艇,已购买当地法定要求的商业保險, 但多以保护船东利益为主,建议购买游艇、水上活动旅行专业险, 可联系客服购买。
● 恶劣天气安排参见《退款注意事项》